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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检君说案 | 别有用心的“红娘”
2018-01-18 10:31:39
区检察院

本以为热心邻居帮儿子介绍对象,没想到这从头到尾竟然是一场“骗局”。近日,姜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徐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五百元。


原来,家住姜堰区某镇的顾女士一直有件“心事”,儿子年龄也不小了,可一直都没谈成对象,这让她很是着急。去年底,在一次攀谈中她听说邻居徐某是从外地嫁来的,于是想让徐某帮打听打听她老家那边有没有愿意嫁到江苏这边的姑娘,徐某满口答应下来,没过几天就有了消息。


徐某说,自己叔叔家的女儿年龄正合适,也乐意来这边。顾女士看了女孩的照片,心里一热,想赶紧让对方过来相亲,徐某说从外省过来路途遥远,需要一笔路费,顾某二话没说便给了徐某1500元,当即答应了下来。

几天后,徐某介绍的女孩来到姜堰,顾女士的儿子与其见面后也觉得中意。徐某见机对顾女士说,要是双方觉得处得来,可以代为转交“彩礼”给女孩的妈妈,顾某想着儿子的婚事可以早点定下来,便给了徐某5万多元。


顾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徐某介绍的所谓“侄女”,其实只是徐某的普通老乡,因为徐某说要帮她介绍对象,这才到姜堰与顾女士的儿子见了一面,回老家后两人就没有再联系,对所谓代收“彩礼”一事也并不知情。事发后,顾女士多次向徐某追讨此前给付的款项,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期间,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诈骗行为,并表示认罪。

 

姜检君提醒:“每逢佳节被逼婚”,眼下临近过年,返乡、探亲也即将进入高峰,长辈们希望大龄子女尽快“脱单”的迫切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遇到有人给介绍对象时,一定要慎重考察,切实弄清对方身份,万万不可轻信他人介绍或承诺,急于给付彩礼成婚,这样很容易上当受骗。一旦发生损失,要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让“骗婚”者逃不出法律的制裁。